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,真他妈的有意思,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。

不能牵手

牵手图片

十多年前,我在一个多雨的小镇上读书。这个小镇西边有一条河流,活水,沙底。夏天傍晚,站在高处望去,潺潺的河水浮着片片破碎的阳光,柔软的像绸缎。
这个小镇有逼仄的街道,拥挤的集市,白灰勾缝的砖墙和永远也下不完的潮湿的雨。小镇最好吃的是五毛钱的香酥饼和一块钱五一碗的面条(翻墙?不用,那时初中还未住校)。

小镇有一条至今还健在的街道,这个街道以出售廉价的衣服而闻名河内外。那时候那条街道以竹为骨,以布为裳搭建而成,街道两旁全是浅笑盈盈的女孩。我经常去买十一块钱一双的双星鞋。我小的时候都是穿家里做的软底布鞋,就是古老的千层底,这种鞋现在备受推崇,但是我对这样的软底鞋是深恶痛绝:小孩脚踝骨软,这鞋穿多了脚会走形,我的脚现在就是踝骨向外撇着。

回想起来,生活和感情总是乏善可陈,2000年的时候,我已经在这个小镇上读高中了。因为家境原因,加之父母不合,每次我要生活费他们都是互相推诿,大部分岁月里我的生活标准是每天三块钱,说起来难以质信,我那时候竟然还能省下钱来买书读。我向来是一个勤奋的人,还有那么一丁点儿的聪明。我怀念的是在月光下读《围城》的我,和校门口那些廉价的盗版书。那时候没有爱情。虽然我也有喜欢的女孩,但是年岁渐长,我已经忘记了她的脸庞和笑容。

我是一个羞涩的人,Zell经常惊呼:“快看,快看,小白脸红了!”(这么卖力,收门票啊)。然而,据说,男生的脸红是泡妞的绝技,所以我一直在保持我的绝技。我现在喝酒严重过敏,不但脸红,肚皮也红,脚指头也红,找个肚兜穿上就可以演红孩儿了。

高中我看了无数的书,读书笔记记了五本,约20万字,因为我想要当个作家。大学读的是中文系,一上大学我就开始学计算机了,做网站和SEO。虽然我现在还保持良好的阅读习惯,但如钱钟书所说,当作家的念头早已打胎般的打掉了。

我怀念这个小镇,怀念我逝去的黄金时代。现在的我虽然灯火不熄的彻夜学习,但是功利心偏重,有时候我想,在月光下读围城的那个我怎么不存在了呢,有时候我又想,反反复复牵挂的那个人儿怎么不存在了呢。

我不是生活在回忆里,现在的我和以前一样努力。我不但要生存还要追求终级价值

高中毕业后,我到了一个鸟不拉屎(鸟去拉屎?)的地方读大学,大学期间我经历了我永生难忘的爱情。虽然结局照例是悲伤的(文章的中心思想啊,不能牵手),但是人心还是好的。我很不愿提起我和Suki的事儿。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永远和小朋友一样开开心心,我们从来不吵架,我吃什么她吃什么。樱花虽然凋谢了,但它毕竟灿烂地盛开过。

我现在工作两年多了,交了方兄和沈这样的好兄弟,但是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寂寞的。他们都是有家室的人,要按时回家,不像我,单位和家是一样的概念。

虽然我挣钱越来越多,但是家里的负担也越来越重,金钱之于我,只是一个数目,这世上难道只有金钱没有别的追求了么?

一切都无可奈何的走向庸俗。

娃儿们娃儿们玩,女儿们女儿们玩,蛤蟆咕逗搅着玩。

歪带帽,狗材料,接个老婆不下轿。

刮大风,我凉快,下大雨,我回来,妈呀妈呀门开开,外头冻死个小乖乖

theboy @ 八月 9, 2010 at 0:22 上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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